胡同,是南方小街冷巷的通稱,在現代文獻里又作“衚衕”“胡洞”“衖通”等,如元《樸事通》:“我羊市里前頭,磚塔衚衕里,賃一所屋子來。”元刊《老乞年夜》:“這胡洞窄,牽著馬多時過不往。”元《析津志》:“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通。衖通二字本方言。”
北京的胡同更是獨具特點,明代張爵《京師五城坊巷衚衕集》最早記載了明嘉靖年間北京五城三十六坊中一千余條街巷胡同的稱號,清代朱一新《京師坊巷志稿》亦分區記錄了光緒年間北京兩千余條坊巷胡同。據japan(日本)學者多田貞一所著的《北京地名志》以及近二十年北京各區舞蹈教室地名志中的統計,北京的胡同已有三千余條,正應了北京平易近間“年夜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賽牛毛”的說法。
跟著汗青的成長、北京城市格式的演化,平易近間會有興趣或有意地變更地稱號瑜伽教室呼,官方也會同一規范地名。好比1965年北京市對街巷地名等就停止過整理,是以分歧時段北京胡同名用字也不盡分歧。北京胡同名改字重要有以下幾品種型:
一是在原名基本上增添、刪除、調換文字,如“石虎胡同”改為“小石虎胡同”,“苦水井胡同”改為“水井胡同”等。
二是采用音義相差較遠的字重造新名,如“高公庵胡同”改為“國興胡同”。明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明賜慈隆寺碑記》:“御馬寺人高勛、張進等,仰承皇太后、皇恭祀懿旨,自出資創立,認為皇上祝延萬壽。建成,賜額慈隆寺。”因慈隆寺為寺人高勛等人所建,又俗稱“高公庵”,“高公庵胡同”也是以得名。1965年北京市整改地名改為“國興胡同”,取國度旺盛之意。此外又如“噶噶胡同”改為“協作胡同”,“碾兒胡同”改為“國盛胡同”,“麻狀元胡同”改為“群力胡同”,“芽菜菜胡同”改為“平易近強胡同”等,紛歧而足。
三是經由過程諧聲改字,更改前后對應文字音同或音近,改后胡同名的意義或理據也產生了變更,如“狗尾巴胡同”改為“高義伯胡同”等。
四是增、刪、換字與諧音改字聯合,如“姚鑄鍋胡同”平易近國時諧作“堯治國胡同”,后又改為“治國胡同”,“王作兒胡同”改為“王佐胡同”,“羊尾巴胡同”改為“西揚威胡同”,“內宮監胡同”改為“恭儉胡同”等。
諧聲改字是北京胡同名改字中的一年夜特點。所謂諧聲,也作諧音,指“字詞的音雷同或附近”,在詳細言語周遭的狀況中既有單音節詞相諧,也有復音節詞以及詞組相諧,是以既可以單字相諧,也可以多字相諧,如“菊兒胡同”原為“局兒胡同”,“菊”與“局”音同;“利薄營胡同”原為“喇叭營胡同”,“利薄”與“喇叭”音近;“案板章胡同”清時稱“昂邦章京胡同”交流,“昂邦章京”為滿語,清代官名,“昂邦”有人譯作“按班”,后來逐步訛作“案板”。從語音角度來看,相諧的兩邊可以聲母雷同,如“湯公胡同”原為“湯鍋胡同”,“公”與“鍋”聲母雷同,音調雷同,韻母分歧;可以韻母雷同,如“寶鈔胡同”原為“倒鈔胡同”,“寶”和“倒”韻母雷同,音調雷同,聲母分歧;也可以聲母、韻母皆雷同,如“庫資胡同”原為“褲子胡同”,“庫資”與“褲子”聲母和韻母雷同,僅是音調分歧;還也可以聲、韻、調皆同,如“四圣胡同”改為“四勝胡同”,等等。“描述不識識鄉音,挑盡冷燈到夜深”(明·李昌祺《村夫至夜話》)中,“鄉音”是在外游子對故鄉認同感和回屬感的依靠,是以北京胡同更名時為了便于人們記憶和辨認,非論是平易近間仍是官方都有興趣或有意地采用音同音近的諧聲字停止調換。
北京胡同名改字重要有以下幾種緣由:第一,平易近間口耳相傳,后人不知原名理據,讀音也逐步產生訛變,用字也隨之舞蹈教室更改。如“紗絡胡同”,“紗絡”古時也作“沙絡”,當由“沙拉”“沙剌”音變而來。《析律志》:“沙剌市,一巷皆賣金銀。”《京師坊巷志稿》:“沙剌,即沙拉,國語珊瑚也……今沙拉胡同,疑元時舊稱也。”是以,沙拉胡同應是元代銷售金銀珠寶等的場地,由于“沙拉”是音譯詞,語音傳播但語義相隔,人們便理據重構,逐步用語音附近的“沙絡”“紗絡”取代了。有的胡同由相鄰附近的地輿事物名如寺廟、府邸等而得名,這些相干地輿事物消散,讀音也產生變更,人們不明胡同得名起因,采用他字記載。如“蓑衣胡同”原為“裟衣胡同”,《京師坊巷志稿》注“裟衣寺,其遺址疑當在此,‘蓑’蓋‘裟’之訛,地以寺名也”。
再者,受書寫者文明認知限制等原因,書寫訛字,如“解甲胡同”被諧作“解家胡同”,后又誤作“謝家胡同”等。第三,為了書寫便利,采用音同音近且筆畫更少的字,如“前瀟家胡同”改為“前肖家胡同”。第四,為了避逝世亡、殘疾、窮困、兇煞之諱,如“棺材胡同”改為“光榮胡同”,“孤老胡同”改為“鼓樓胡同”等。第五,摒棄封建陳腐事物、糟粕文明,如“黑芝麻胡同”原為“何紙馬胡同”,“紙馬”為舊俗祭奠時所用的神像紙,胡同當是由制造紙馬的何姓人家在此棲身而得名,后來“何紙馬”諧音改作“黑芝麻”,還有“東昌胡同”原為“東廠胡同”等。第六,為了防止重復,北京曩昔有很多同名的胡同,為了便利辨認和治理而更名改字,如“羅圈胡同”原有五個,后來分辨改為“羅賢胡同”“六合三條”“北曉順胡同”“西園子一巷”“鬧市口中街”等。第七,為了往俗就雅,將含有低俗褒義、牲口鳥禽等稱號用字改為寄寓吉利期許、美妙祈愿的字,表現了人們審好心趣的民眾吉化以及語辭雅化,如“臭皮胡同”改為“壽比胡同”,取意壽比南山,還有“屎殼郎胡同”改為“時辰亮胡同”,“干魚胡同”改為“甘霖胡同”,“巴巴胡同”改為“八寶胡同”,“雞爪胡同”改為“佳兆胡同”,“簾子胡同”改為“蓮子胡同”,“扁擔胡同”改為“平展胡同”等,不乏其人。
地名是汗青的產品,也是文明遺產的主要構成部門。胡同名亦屬地名,它們不只僅是地輿標識,更是汗青和文明的載體,隨便更名必定水平上會形成汗青和文共享會議室明斷層以及社會記憶的斷裂。《北京市地名治理措施》已于本年2月1日起實施,里面規則:“地名應該堅持絕對穩固”,“地名的定名、改名、應用、文明維護應該遵照法令、律例和有關規則,保持尊敬汗青、照料習氣、表現計劃、好找好記、規范有序的準繩,反應北京地輿、汗青和文明特征,尊敬本地群眾意愿,便利生孩子生涯。”是以,對于胡同名用字的書寫與更換,我們應持嚴謹、謹慎立場,讓它們從汗青中走來,守護城市之根,傳承文明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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